关于印发2021年度
《东营市建筑质量“金洲杯”工程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落实总书记强调的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规范东营市建筑质量“金洲杯”工程竞赛活动,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意识,创建精品工程,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鼓励发扬工匠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金洲杯”工程竞赛参加对象主要为我市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参赛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主要监理单位。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外承包的工程项目,符合“金洲杯”工程竞赛条件的可参加活动。
第三条 “金洲杯”工程竞赛由市建筑业联合会和市市政工程协会在市建设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
第四条 “金洲杯”工程竞赛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优中选优”原则。